事故征候是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现行民航行业标准MH/T 2001-2013《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于2012年修订,2013年开始实施,是确定我国民航事故征候的依据。
随着我国民航业快速发展,为了能够更及时、客观地反映行业安全状况,识别安全风险,把握安全形势,事故调查中心承担了民航局航安办的任务,根据行业实际情况的变化发展对现行标准完成了重新修订,并于2015年3月13日在北京召开标准审查会。
此次标准审查会由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主持,审查专家委员会由民航局飞标司、运输司、机场司、空管办,华北地区管理局,航科院,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9名专家组成。会上,审查专家组审阅了标准送审稿,听取了编写组的汇报,对全行业收集的意见进行了审核,经过质询和认真讨论、修改,审查委员会认为:1.该标准的修订程序和编写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和民航行业标准的要求,内容科学、严谨,文字表达准确,结构合理;2.该标准修订依据了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3修订内容,借鉴航空发达国家的经验,参考我国民航相关规章资料,并且结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2001-2013)在我国民航实际执行中暴露出的不足,增加和修订了相应内容,并将部分无后果违章纳入其中,为确定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提供了可靠依据;3.修订后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条款清晰,可执行性强,利于安全风险的防控,可以促进行业安全水平的提高。
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标准送审稿满足国家和民航标准制定要求,同意通过评审。
当前,2015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正在按照行业标准报批流程会签,并将很快颁布实施。新版标准将对改进民航安全工作,促进行业安全水平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