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配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 2001-2011)的实施,1月12日至13日,由民航局航安办组织,民航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东北和新疆7个地区管理局、部分地区监管局、航科院安全实验室和事故调查中心的近30位代表参加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宣贯会”在昆明召开。
在宣贯会中,编写组从事故征候各版本内容回顾比较、本次标准修订的目的、修订意义、修订原则、修订主要内容等方面展示了新版标准的各项工作情况;针对《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 2001-2011)的各个条款,逐条进行了解释说明,并重点对新版标准中的新增条款及修改变动较大的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代表在肯定新版事故征候标准的基础上,围绕标准条款的定义、描述以及标准正式实施后的执行和落实等事宜发表了意见和看法,对标准条款中不好理解或不好量化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同时还就《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指导材料》的内容、形式、进度安排等问题进行了商讨。编写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予以记录,部分问题将在指导材料中进一步明确和解释。
会后,各管理局、监管局的代表表示将会在近期组织有关部门在本次会议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宣传贯彻新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 2001-2011),为2012年3月1日新标准的正式实施做好准备。
通过此次标准宣贯会议,不但统一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对于新版事故征候标准的内容的认识,而且为贯彻落实新版事故征候标准打下了良好基础。编写组将在整理与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抓紧落实指导材料的编写等后续工作,扎实稳妥地推进新版事故征候标准实施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