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针对我国近年引进使用航空器特点和国外适航当局对我国原引进使用过航空器管理政策的意见,收集并研究了在我国国情条件下对引进使用过航空器的管理政策及具体管理方法。具体成果有:
1、制定出了新的使用过航空器引进政策和具体的管理方法的建议稿。
2、提出在引进使用过航空器过程中除考虑航空器本身的技术状态外,还需要考虑上家承运人所在国局方的适航管理体系、上家承运人的维修工程能力以及国内拟引进航空器承运人的各种资源和能力。
3、研究并出版了“FAA监督处在增长或重大变化时期的运营人”通告,了解了美国FAA对于处在增长或重大变化时期的运营人的管理策略。提出国内承运人在引进使用过航空器时,要申报引进计划和公司的增长规划,局方参照FAA通告中的评估承运人的相关方面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评审的承运人的购机申请才能得到批准。
4、提出在签订合同/协议前要进行预评审。预评审包括三部分的内容:对拟引进的航空器当前承运人所在国的适航管理体系的预评估、对拟引进航空器当前承运人的维修工程体系的评估以及对航空器技术状态的预检。
5、制定了“适航管理体系评估单”,细化了对拟引进的航空器当前承运人所在国的适航管理体系的预评估要求。
6、制定了“引进前承运人维修工程体系评估单”,细化了对拟引进的航空器当前承运人维修工程体系的预评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