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所派员参加国际民航组织飞行记录器专家组第9次全体会议
2016-05-23

   

 

    2016年5月17-20日,国际民航组织飞行记录器专家组(Flight Recorder Specific Working Group,简称FLIRECSWG)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国际民航组织总部举办了第9次全体会议,专家组成员、安全所副所长舒平,正在国际民航组织事故调查科(AIG)借调工作的安全所高工杨琳,与来自国际民航组织(ICAO)、澳大利亚运输安全局(ATSB)、诊断/检索系统技术公司(Diagnostic/Retrieval Systems, DRS Technologies Inc.注:一家总部在美国的防务电子系统供应商)、加拿大运输安全委员会(TSB)、法国航空事故调查局(BEA)、德国航空事故调查局(BFU)、新加坡航空事故调查局(AAIB Singapore)、英国航空事故调查局(AAIB)、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独联体国家航空委员会(MAK)、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国际公务航空协会(IBAC)、国际航空宇航工业协会协调委员会(ICCAIA,注:波音空客一般以ICCAIA 国际航空宇航工业协会协调委员会身份出席)、国际民航驾驶员协会联合会(IFALPA)的20余位成员和代表出席。来自法国航空事故调查局的Philippe Plantin de Hugues继续担任FLIRECSWG主席,并主持会议。
    飞行记录器专家组由国际民航组织航行委员会(ANC)于1993年批准成立,其主要任务是评估飞行记录器技术状况,制定附件6第I、II、III部分中有关飞行记录器章节的标准和建议(SARPs)草案及指导材料。
    本次会议主要讨论了飞行记录器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的简化;飞行数据记录器参数表(附件六第I、II、III部分);飞行记录器维护指南;遥控航空器的飞行数据记录系统(附件六第IV部分);机载影像记录器(AIRs);遇险航空器的定位和飞行记录器数据恢复(附件六第II和III部分);延长舱音记录器(CVR)的记录时间;低频水下定位装置等议题。并在5月20日向ANC主席和部分代表汇报了会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