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实施情况调研活动在蓉城顺利举行
2014-12-09

    根据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委托和民航法治政府建设需要,2014年12月9日,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航科院”)法规标准研究所在蓉城组织《民用航空法》实施情况调研活动,调研活动得到西南地区民航单位的积极响应,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王坚副局长参加调研活动,我院黄荣顺院长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黄荣顺院长首先强调了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背景之下,民航各单位和民航从业人员应高度重视作为民航业基本法的《民用航空法》研究与制修订。黄院长要求调研组要认真梳理和听取民航生产经营一线所反映的法律问题与对法律条款制定的需求,政府监管的边界应如何划定、监管方式如何调整及通航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等重点问题并认真加以研究。黄院长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航科院的基本情况。
    研讨会中,航科院法规标准研究所《民用航空法》实施情况调研组与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西南空管局、四川监管局、民航飞行学院、四川航空、西部航空、成都双流机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机场集团、昆明长水机场、四川航空汉莎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就《民用航空法》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安全管理、经济管制、运输凭证、航空运输责任等九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探讨。
    调研活动为研究和制修订民航行业法律法规,加强民航法治建设,推进建设民航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