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所配合民航局适航司完成国航适航检查委任单位代表授权工作
2014-04-04
    2014年4月,民航局适航司向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颁发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检查委任单位代表证书,并设立“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器适航检查委任代表组”,这表明国航适航委任代表组可以代表民航局完成国航新引进航空器的适航检查和相关证件签署工作。
    自适航司今年1月决定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输航空公司成立航空器适航检查委任代表组、代表民航当局开展适航检查以来,适航所按照适航司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承担了航空公司实地调研、管理政策、程序和工作手册编写、申请单位的评审、委任代表笔试和面试工作。
    通过承担相关工作,我所积累了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适航管理经验,加强了与航空公司的联系,并对未来扩展和承担通用航空产品适航检查的可行性进行了前期探索。